分享:
众所周知,塑料污染治理一直是环保领域的一大难题,而可降解塑料作为塑料替代材料的一种,多年来较为受追捧。但是,可降解塑料的生产、推广和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同样存在很多困难需要克服,因此近年来其替代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 生物可降解塑料是应用较多的可降解塑料之一,是指在土壤、海水、淡水、堆肥等环境条件下可被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等的一类塑料。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相关数据,2020年我国PBAT、PLA年产能分别约为30万吨、10万吨,约占全球产能一半。预计到2025年,我国PBAT、PLA年产能将在700万吨左右和100万吨以上,约占全球产能三分之二以上。 但是,目前可降解产业发展仍然面临标准不完善、检测能力不足、后续处置存在短板等问题,在科学研究、产品性能、使用成本等方面仍需持续发力。 专家认为,目前可降解塑料在性能上还未达到传统塑料水平,成本也比传统塑料高50%~100%。此外,由于检测能力不高,标准标识规范管理体系不完善,市场上虚标、伪标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可降解塑料市场也出现了良莠不齐的现象,消费者也难以区分和识别。在回收环节,可降解塑料在使用后需单独分类收集,且在工业化条件下才能实现完全降解,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完全降解。专家认为,可降解塑料的推广还需要从产品性能、使用成本、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等层面继续完善,其推广仍需要科学论证和有序开展。 2021年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健全标准体系,出台生物降解塑料标准,规范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应用成本;加大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除了科学推广可降解塑料外,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的使用也是重要手段之一。《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黑龙江省全面禁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物,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2年度工作要点》,出到2022年底,全市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等领域塑料包装减量和替代制度进一步健全,替代品技术、产业链和供应链进一步完善;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明确提出,到2022年年底,山西所有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3年年底,山西全省设区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此外,山西还提出,将不断研究出台塑料污染治理配套政策,适时更新发布山西省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及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立项审批、土地、环评、电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不断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作为消费者,应自觉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适度消费,绿色消费,为塑料污染治理作出自己的贡献。